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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01-13 13:57:39 来源:本站
鲁政字〔2019〕8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技术优势及“头雁”效应,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塑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高人工智能产业有效供给能力为根本支撑,以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与人工智能良性互动、融合创新、协同发展为主攻方向,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中发挥人工智能作用,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快成长、上规模,促进传统产业集群提层次、强实力,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贡献新智慧。
争取到2022年,全省初步建成人工智能产业生态链,部分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培育形成一批拳头产品、特色创新型企业和标志性产业集群,成为全国重要的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地;人工智能与“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加快融合,形成一批应用解决方案,打造一批创新平台,人工智能对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撑渗透能力显著增强;基于人工智能与产业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得到更加广泛应用,智能经济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到2025年,全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部分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人工智能与“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更加紧密,新业态新模式大规模推广应用,“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成为全国一流乃至世界有重要影响的产业集群。
二、重点工程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提升工程。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云计算、大数据、边缘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协同,实现“万物互联”与“数据融合”,推动全社会数据上云。突破一批核心技术、算法、专用芯片,提高产业核心实力。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与硬件产品融合,促进先进计算、微服务开发框架、区块链、虚拟现实等与软件融合,提升网络安全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水平。
(二)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提升工程。面向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大力发展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的高端智能装备和产品,加快建设高端装备行业创新平台,突破装备产业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培育高水平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推广关键技术装备的集成应用。
(三)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智能提升工程。加快建设智能风电场、智能光伏电站等设施及基于互联网的智慧运行云平台,大力普及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着力构建以智能电网为基础,与热力管网、天然气管网、交通网络等多种网络互联互通,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调运行的综合能源网络。大力发展形状记忆合金、自修复材料、智能仿生材料、智能传感材料等新兴功能材料,拓展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新材料研发中的应用。
(四)现代海洋产业智能提升工程。加快建设海洋超算和大数据平台,构建海洋综合立体观测网,提高海洋事务决策科学化、智慧化水平。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港口服务监管融合,建设智能化无人码头,打造智慧港口。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打造智慧型海洋牧场。
(五)医养健康产业智能提升工程。加快推广人工智能治疗新模式新手段,探索建设智慧医院。研发人机协同临床智能诊疗方案,基于人工智能开展新药研发,推进医药监管智能化。加强流行病智能监测和防控。推动健康管理实现从点状监测向连续监测、从短流程管理向长流程管理转变。建设智能养老社区和智能化养老设施,拓展老年人活动空间,搭建面向老年人的移动社交与服务平台。
(六)高端化工产业智能提升工程。建设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综合数据管理平台。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实现生产制造、装置管理、安环监控、仓储物流、采购销售、运营管理等全流程智能化。推进智安化工园区建设,对园区内化工企业生产、储存、流通和废物处理等环节加强监控与数据共享,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以及重大危险源实施智能化监控。
(七)现代高效农业智能提升工程。大力开发农业智能传感与控制系统、智能化农业装备、农机田间作业自主系统,提升农业生产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探索开展智能化农场、牧场、渔场、果园、农产品加工车间、农产品绿色供应链。搭建天空地一体化智能农业信息遥感监测网络,建立典型农业大数据智能决策分析系统,提高农业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加快推动信息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八)文化创意产业智能提升工程。鼓励基于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裸眼3D、沉浸式体验平台、互动影视、智能语音等新技术、新装备创作数字文化作品和产品。适应互联网、智能终端传播特点,加强大数据挖掘与加工,提供个性化文化服务。鼓励开发聊天机器人、撰稿机器人、会议记录机器人。支持建设网络创意设计服务平台,开展众创生产。
(九)精品旅游产业智能提升工程。开展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饭店创建工作,完善旅游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集导游、导览、导航、导购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山东旅游大数据平台,提高预测预警、应急处置、舆情监控等水平。
(十)现代金融产业智能提升工程。鼓励利用大数据、量子通信、人工智能等进行金融业务流程再造、产品创新和风险控制。创新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金融新业态。鼓励金融行业应用智能客服、智能监控等技术和装备。建立金融监测预警系统。
三、专项行动
(一)融合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1.实施核心技术攻关计划。加大对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及人工智能算法攻关力度,重点突破一批人工智能与“十强”产业融合“卡脖子”技术。
2.打造融合发展创新载体。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建设一批人工智能与“十强”产业融合发展技术研究院,打造具备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中心。
3.构建融合创新合作机制。发挥“政产学研金服用”力量,打造人工智能与“十强”产业融合发展创新生态体系,组织“十强”产业龙头企业(产业园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务实对接,引进华为、阿里、腾讯、百度等高水平人工智能企业资源,借用“外脑”提升“十强”产业智能化水平。
(二)智慧经济培育行动。
1.发展一批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等智能化产品,积极发展智慧健康、智慧旅游、智慧金融等智能化服务,探索发展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人工智能+”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2.壮大一批新市场主体。强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发展一批智能经济领军企业。完善高成长企业培育机制,培育一批智慧型“瞪羚”“独角兽”企业。
3.培育一批智慧产业集群。鼓励重点产业集聚区围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大数据应用、绿色能耗管控等提升智能化水平,创建一批产业聚集度高、智慧化应用好、区域带动强的智慧产业集群。
4.建设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利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城市管理,打造以人为本、数据驱动、精准治理、惠及全民的新型智慧城市标杆。
5.实施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围绕人工智能关键技术产品研发、重点行业领域应用,遴选、实施一批试点示范企业和项目。
(三)产业互联网赋能行动。
1.完善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重点打造1家以上产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培育10家以上跨行业跨领域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100家以上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特定应用场景的产业互联网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产业互联网平台。
2.推动企业上云。加大“云服务券”财政奖补力度,大力推动企业上云、设备上云。
3.提升“云行齐鲁”品牌影响力。强化典型推介和舆论引领,加大政策宣传和推广力度,开展“云行齐鲁”活动,叫响企业上云山东品牌。
(四)智能制造提质增效行动。
1.开展“1+N”带动提升行动。每年培育10个左右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通过对标辅导和推广应用,每年至少带动1个同行业、相关行业或产业上下游企业实现智能化升级,加快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
2.实施新一轮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攻方向,加快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改造提升落后生产设备和关键环节,提高生产装备和生产过程智能化水平。
3.培育一批智能装备首台(套)产品。积极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推广一批对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影响、在国内率先实现重大创新或能替代进口的首台(套)装备和关键核心部件,推进高端智能装备国产化。
(五)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升级行动。
1.加快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5G)、国际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北斗卫星导航、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网络设施建设,建设陆海空一体化信息网络。
2.优化大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统筹建设海洋大数据中心、煤矿安全大数据中心、地理信息大数据中心、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北方中心、鲁南大数据中心等,整合资源,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3.提升高效能计算能力。加强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山东智能制造云服务中心、山东工业云平台、浪潮云服务基地、济南智能计算产业园等云计算基础设施、分布式计算基础设施和云计算中心建设,推进下一代超级计算机、高性能存储等研发应用,构建高性能计算应用生态环境。
(六)服务保障体系构建行动。
1.建立完善融合发展标准体系。建立省重点行业数据、接口和应用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家人工智能产业联盟标准制定,形成一批技术领先的团体标准和具有全局影响力的国家标准。
2.建立完善资源共享体系。培育汇聚一批精益研发、精益生产、智能物流等智能化解决方案和一批专业化、集成化的智能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建设开放共享的产业供给资源池。
3.建立完善人工智能安全防护体系。构建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平台,开展漏洞挖掘、安全测试、威胁预警、攻击检测、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攻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协调推进机制,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的协调和督导,推动各级、各部门协同配合、任务落实。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产业联盟和专家库,积极开展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二)加大财税扶持。统筹现有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组织筛选适合基金股权投资的“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重点项目,优先纳入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强”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库,组织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强对接,鼓励基金投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落实企业上云补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补偿,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三)促进产融结合。引导社会资本全面打通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生态链,探索人工智能和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以融促产”,汇聚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提升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发展层次。推动“以产繁融”,充分发挥新兴产业潜力优势,为金融资本提供投资运营服务。支持“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龙头企业、“独角兽”“瞪羚”企业开展产融结合试点,探索开发保障融合发展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
(四)实施人才战略。实施企业家培训培养计划,加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专题培训。健全专业人才多维培养机制,完善引人、用人和育人机制,培养和招引一批高端人才团队。鼓励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鼓励省内高校设立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相关专业,支持职业院所建立跨学科、跨专业双向培养模式,培养新型产业工人。举办科普活动,提高全社会认知水平。
(五)扩大交流合作。统筹配置国内外优势资源,充分利用中德、中日韩等国际合作交流机制平台,拓展实体经济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合作空间。抓好用好儒商大会、中国(济南)国际信息技术博览会、世界工业互联网大会等大型活动和“选择山东”“好品山东”等综合平台的影响力,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度。对接“一带一路”倡议,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大型人工智能等展览会、博览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