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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灵壤阳光城小区智能化小区建设安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3 11:28:48    来源:国信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编号:WKZB2541XJYF20218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博乐市灵壤·阳光城小区智能化小区建设安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75.1665万元,招标人为博乐市阳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博乐市灵壤·阳光城小区智能化小区建设安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博乐市灵壤·阳光城小区智能化小区建设安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安防类项目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须为投标人自身销售业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和质量保证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境内生产厂家或其产品代理商(经销商)。

2.2若为制造商投标,制造商本单位制造的产品须具有相应产品的制造商声明书;若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必须具有经销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2.3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

2.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2.7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3日11时00分到2025年08月20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20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4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4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博乐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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