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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公安部关于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结果信息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1-03-29 10:47    来源:    
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

  现将公安部《关于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结果信息的通报》(公科信〔2011〕31号)转发给你们。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在采购、使用已列入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简称CCC认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及履行公安机关相应职能时,应认真识别、检查产品获证情况,不得采购和使用未获证的产品。



                               广东省公安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送:厅领导,厅直各单位,广州铁路公安局、民航中南管理局公安局、省森林公安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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