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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1-01-18 15:43    来源:    
 前   言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为了规范广东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能力及管理水平,从而有效保护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在GB 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广东省安全防范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符合实际、科学有效、要求明确、便于实施的原则,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处、广东省教育厅保卫处及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长江、黄海坤、宁惠军、王诗军、陈日文、高晓东、邱小栓、卢圣杆、陈肇禧、赵玉川、张永全、杨学军、李子岩、彭国标、黄冬莲、靳力。

  参加本标准起草的其他单位:佛山市新东方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东王牌网络有限公司、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聚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于20101231日首次发布。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检验及验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具有办学资质的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新建、改建、扩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是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检验及验收的基本依据。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kindergartens,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具有办学资质的中学、小学及幼儿园。

  监控中心 surveillance & control centre

  安全防范系统的中央控制室。安全管理系统在此接收、处理各子系统发来的状态信息、报警信息等,并将处理后的报警信息、监控指令分别发往报警接收中心和相关子系统。

    安全防范工程 engineering of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或其他组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统常也称为技防工程。

    入侵报警系统 intruder alarm system

  利用传感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设防区域的行为、处理报警信息、发出报警信息电子系统或网络。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video surveillance and control system

  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出入口控制系统 access control system

  利用自定义符识别或/和模式识别技术对出入口目标进行识别并控制出入口执行机构启闭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电子巡查系统 guard tour system

  对保安巡查人员的巡查路线、方式及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电子系统。

  总 则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应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其使用功能、管理要求和建设投资等因素,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检验和独立验收。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产品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法定机构检验、认证合格或生产登记批准。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总体要求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宜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监控中心。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分为三个类别,省、市级管理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为一类、区县级管理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为二类、乡镇农村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为三类。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GB50348-2004 3章的规定,并应根据本标准表1的要求配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重点防范部位基本配置表

  序 号

  子系统名称

  设备

  重点防范部位

  三级一类配置  要求

  配置二类配置  要求

  三类配置要求

  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摄像机

  校园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2

  校园门外100米范围内﹡

  应设

  应设

  宜设

  3

  集体宿舍楼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宜设

  4

  校园主要通道、周界

  应设

  应设

  宜设

  5

  危险品储藏室及其主要通道

  应设

  宜设

  宜设

  6

  电梯轿厢或电梯厅

  应设

  宜设

  宜设

  7

  财务室

  应设

  宜设

  宜设

  8

  重点实验/实训室、试卷保密室及其主要通道

  应设

  宜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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